乙級勞工安全衛生證照 出租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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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乙級勞工安全衛生證照,朋友剛好需要使用,請問出租每月價格多少及如此出租適合嗎?謝謝!





出租證照給他人如果對方惹出麻煩了, 那麼出租證照的此人也會受到連帶相關的處罰ㄛ 當租用你證照之公司發生相關你證照有關之事件,你雖非負責人但你是掛相關證照之專業人員當然要付相關責任及處罰。 認識詐欺取財罪 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其意義茲分述如下: 一、客觀要件 (1)施用詐術:除積極之作為外,例如利用言詞或行動,使人把錯誤之事信以為真,譬如刻意隱瞞事實,阻撓他人得知真相…,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行為人負有告知的義務,卻隱瞞他人,舉例而言,銀樓櫥窗擺設著真金及鍍金的飾品,顧客表示要購買該鍍金的那一個,點主卻以真金的價錢賣出等等。 (2)受騙者陷於錯誤:謂「錯誤」係指,不正確而與事實真相不相符之事件或狀態,若是單純之毫無所知而無具體之錯誤想像,就不屬於錯誤(53台上字第1811號判例)。 (3)處分財產:被騙者被騙後要有交付自己或第三人之物予行為人,始成立本罪。 (4)財產損失:受騙者必須於被騙後造成本人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且損失與行為人(或第三人)所得之物有因果關係,且財產限於具有經濟利益與價值而能以金錢折算之物或服務,但該財產不得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譬如甲支付乙20萬,要求乙作為甲一週之性伴侶,但事後甲卻未支付,此時因甲乙兩人所訂之契約違反公序良俗,故契約無效(民法第七十二條),20萬當然不是法律所保護的經濟利益,若乙告甲詐欺必無法成立。 二、主觀要件 行為人在主觀上要有詐欺故意,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之意圖。 認識「締約詐欺」與「履約詐欺」 民事債務當事人間,若有未依債務本旨履行給付之情形,在一般社會經驗而言,原因非一;其因不可歸責之事由無法給付,或因合法得對抗他造主張抗辯而拒絕給付,甚至債之關係成立後,始行惡意遲延給付,皆有可能,非必出於自始無意給付之詐欺犯罪一端;又刑事被告依法不負自證無罪之義務,故在別無積極證據之情形下,自難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之規定,以被告單純債務不履行之狀態,推定被告自始即有不法所有之意圖而施用詐術。 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之成立,以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施用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為要件,而何種行為該當於詐術行為之實施,其具體方式亦不外二種情形: 1、其一為「締約詐欺」,即被告於訂約之際,使用詐騙手段,讓自訴人對締約之基礎事實發生錯誤之認知,而締結了一個在客觀對價上顯失均衡之契約。其行為方式均屬作為犯,而詐欺成立與否之判斷,也著重在被告取得物品之過程中,有無實施該當於詐騙行為之積極作為。 2、另一形態則為「履約詐欺」,意即被告於訂立契約、而取得投資款之際,自始即抱著將來無履約之誠意,打算只收取告訴人給付之款項,將之據為己有,無意依約履行依合夥契約應盡之分配利潤義務。其行為方式多屬不純正不作為犯,詐術行為之內容多屬告知義務之違反,故在詐欺成立與否之判斷,是偏重在被告取得物品後之行為,而由事後之作為反向判斷其取得財物之始,是否即抱著將來不履約之故意(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上易字第三九八九號刑事判決參照)。 冒名背書之效力為何? 背書係執票人為轉讓票據或因其他原因(如委託取款),於票據背面書寫自己姓名或蓋章之票據行為,依票據法第一百廿四條準用第三十九條規定,背書人應照本票文義擔保付款,現票據遭冒名背書,冒名人本身未於票據背書,依票據法第五條反面解釋,自毋庸負票據責任,惟票據遭冒名背書,外觀上難以辨認真假,一旦退票後被冒名人不免遭持票人追索,滋生不必要麻煩,為免遭受不白之冤,被冒名人自應於發現偽造背書後,立即對偽造者提出行使偽造文書(刑法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六條)告訴,如獲得有罪確定判決後,自可免除票據責任以維自身權益。





大大~你朋友需要~所以跟你租~那你健保有掛在他公司嗎?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是專任的喔!!!!還是他只有跟你租~去標案子一下下而已??你都有乙勞了~相信你都懂摟~上面也有先進說了3k~~為了3k你要負擔風險嗎?如果只是標案子要湊一下證照~那你考慮是ok啦~如果你要掛在他公司~工地半年一年的.............如果出事了~~要嘛業務過失~~要嘛偽造文書~你還是多了解一下他的用途吧~參考資料:自己別聽別人危言聳聽......什麼什麼的罪..那是對這塊領域不懂沒有實務經驗人說的....我給你建議如下:1.要先了解對方承攬的工程規模大小如何...規模太大你要考慮.因為工程規模太大都是專責勞安人員....2.工程期限如何.....當然愈短愈好.3.要去了解一下危害因素如何.如果有危險要去考慮.並列入計畫書.....4.偶而要去督導一下.並看看他的勞工安全計畫書上.工作上權責如何分配..這很重要.因為你是負責工地文書作業的.不是工地執行安全衛生的人.這有很大差異..5.就算發生意外.真正有事的是雇主及現場執行公安人員.現場真正執行工安的是.雇主.工地主任及工頭..你的工作是計畫書及文書作業審查督導.教育訓練提醒.現場缺失查核而已.所以文書很重要.....通常發生意外被關的都是雇主和工地主任和現場工頭.因為執行現場安全的不是我們..所以計畫書一定要注意...雖然租牌但要不定期偶而查看才可...6.小工程大約一個約3000~5000元每月可能增加3K但是風險卻增大很多除非是您公司向您租且業務屬於中度風險以下末學建議您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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